山东省排骨粉
- 详细介绍
【配料】肉类提取物、食用葡葛糖、味精、食盐、食用淀粉、氮基酸等。食品添加剂: (食用香料、乙基麦芽酚、山梨酸钾、5'一呈味核苷酸二钠)
【使用苑围】广泛用于排骨制品、快餐、卤制品、酱制品、餐饮、速冻食品、素食,豆制品、汤料、馅料、调味料、酒店火锅调味料等提鲜加香。
【产品特点】本品香味纯正、耐高温、留香持久、排骨味浓郁、逼真为美食调味之佳品。
【使用方法】与盐、味精的添加方法基本相同
【建设添加量】按成品料计算0.2%-0.6%。
【生产许可证号】SC10313013000410
【生产日期】见标签或瓶身
【保质期】未经启时保存期为一年
【保存方法】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,勿受日光直晒,避免其它异味污染,切忌与有毒物品存放在一起。